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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虹协会帮扶条件、帮扶程序时间:2017-12-30 彩虹之路帮扶协会帮扶条件如下: 一、彩虹之路公共善款帮扶对象,满足其中一个条件: 1. 深圳市范围内(不限户籍)居住,患有重大疾病且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儿童,向协会申请且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的,给予帮扶。 2.爱心会员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,且家庭经济困难需要求助的,爱心会员本人可向协会申请,协会酌情考虑帮扶。 3.当年度为协会捐款达一万元以上的爱心会员(理事会成员除外),在本年度可以向协会提供一例患重大疾病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对象,作为特例进行帮扶。该病例不限年龄与居住区域。 二、彩虹之路自闭症儿童关爱基金帮扶对象,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 1. 在医院或相关康复机构确诊为自闭症,未满18周岁的非深户青少年儿童。 2. 该患儿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市坪山区居住,家庭经济困难。” 彩虹之路帮扶协会申请帮扶需要准备如下资料: 1.申请人与家属的身份证复印件 2.户口本复印件(户主页+申请人页+家属页) 3.出生证(未满18周岁青少年儿童提供) 4.疾病诊断书 5.居住证复印件或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6.户籍所在地村委街道等开具的贫困证明(即求助证明) 7.银行卡复印件(写上开户行和收款人姓名,须一类账户,即在该银行第一次开的卡) 8.受助对象申请表 9.申请人照片 准备好以上材料,递交秘书处,由秘书处交由协会理事会审核,审核通过后由秘书处通知申请人走剩下的流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