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> 章程制度 >>章程制度 >> 《彩虹之路健光助学》 帮扶条件
详细内容

《彩虹之路健光助学》 帮扶条件

草根慈善之家、润物细雨无声。在繁华都市里,今天依然还有因家庭原因导致读书困难的学生。由彩虹之路荣誉会长朱健光先生发起并出资成立彩虹之路健光助学》,每年度暂定资助金额10万元。为了让爱心善款能公平、公开、透明的资助更需要的困难学子,本助学基金特制订以下规则:

第一条  资助对象

1、居住在坪山区范围内的在读小学、 初中、高中(含技校)、大学(含大专)阶段困难家庭学生(不限户籍)。

 

第二条  申请条件

1、需就读学校提供相关家庭困难证明;

2、会员推荐或者社会人士、在读学校推荐的困难家庭学生。

 

第三条  资助金额

1、小学、初中阶段:每人/月500元;  

2、高中(包括中技、)阶段:每人/月800元;

3、大学(包括大专)阶段:每人/月1000元;  

4、每学年资助10个月;

5、如有特殊情况,经理事会审核可做相应调整。

 

第四条  申请程序

1、填写《彩虹之路健光助学申请表》;

  2、资助对象和申请人的户口本、身份证原件(证件原件只用于查验)及复印件;

  3、需就读学校出具家庭困难证明;

  4、资助对象本人或者监护人在深圳开户的银行卡原件(证件原件只用于查验)及复印件,复印件需要账号清晰并签字加盖手指模。

 

第五条  情况核实

1、协会收到申请材料后,安排专人上门核实情况;

2、协会理事会开会评审是否符合帮扶条件;

3、对资助对象每年审核一次。

 

第六条  助学金发放

1、 对审批通过的资助对象,协会将资助金每2个月发放一次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。

 

注:所有解释权属于彩虹之路帮扶协会


客服中心
联系方式
13823193308
- 秘书处
官方微信公众平台
seo seo